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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新规范延期实施 高库存企业先获益

2011年08月02日    http://www.baogaoku.com   【字体:    

原本1日是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 2010)(下称新规范)正式实施的时间,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称,修订后的2010年版标准对纺织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考虑到纺织服装品没有保质期,新规范实施后许多企业的库存品将面临无法在市面上销售的问题,故决定将正式实施时间延后一年至2012年8月1日。

消息一出,纺织服装业叫好声一片。缘起内销市场急速增长的情况下,今年以来有许多服装企业都面临着库存同比增长过高的问题。据了解,尽管多了一年的缓冲时间,但为避免产品被标上“保质期”,如今不少企业已开始按新规范生产产品。

高库存企业先获益

从今年几家大型国内服装类上市公司财报看,在内需市场急剧扩张的情况下,企业的库存水平亦在不断升高。且呈现出越大的企业,库存水平越高的趋势。此次工信部决定将新规定延期一年实施,首先利好的就是此类企业。以美邦服饰为例,其财报显示公司的存货数量在不断提高。2010年一季度末的库存额为7.06亿,今年一季度末则急剧“膨胀”到31.62亿,同比增长347.88%.

上半年业绩未达预期的服装企业中国动向亦被库存所累。由于零售渠道库存积压严重,中国动向主动回购库存并减少了批发量,使公司上半年综合收入同比倒退45%.据悉,为了回购存货,中国动向在上半年已先预提了2.2亿元拨备。事实上,此次新国标延期的原因正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旧库存。

修订后的2010年版标准对纺织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由于纺织服装产品生产周期长且产品本身不存在有效期,因此纺织服装企业的库存量一般较大,其库存进入流通领域直至销售完毕的时间较长。在纺织工业协会向有关部门呼吁下,根据国标委批复,决定给予企业一定的缓冲期。

旧库存消化各施各法

延期归延期,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复函,一年后新规范实施仍是“一刀切”。即自2012年8月1日开始,不符合新规范的纺织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据了解,与旧版本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比,新规范主要修改了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装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

此外,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强制性规范有所加强。如旧规范中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定义为“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新规范改为了“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另适用身高由“80厘米”改为“100厘米”,且要求必须在产品标识牌上注明是“婴幼儿纺织产品”。

更重要的是,新规范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更加严格,也对检验机构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其中的致癌芳香胺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总数达到24种,芳香胺的限量值必须小于20毫克/公斤。同时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等。对于婴儿纺织品的考核标准中,则新增了耐唾液色牢度以及保护婴幼儿皮肤的标准。

(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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