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后北京市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将享受和居民相同优惠的水电气价格,运行成本将降低,更为公平。此外,居委会用热价格也降低至居民标准。昨天,市发改委发布通知,以上价格标准将在今年4月1日执行。
通知规定,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和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统一按照本市相应的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执行。居委会的用热价格也按居民标准执行。具体执行范围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和核实。
相关用能需实行分表计量,不具备条件的将尽快改造,过渡期内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计费。供热则按照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总体要求,做好热计量安装改造工作。
市发改委要求,各经营企业要及时做好相关用户的价格核定及变更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级价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责任编辑:沈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