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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决定2012年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2012年01月10日    http://www.baogaoku.com   【字体:    

据了解,蔬菜的运输流通成本高是造成菜价上涨的重要原因。考虑到当前总体物价水平下降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同时具体落实国务院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意见》,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1号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据统计,2011年前11个月,我国财政收入达到了9.7309万亿元,同比增长26.8%。而年初预算为全年实现财政收入8.972万亿元,同比增长8%,财政超收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今天,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具体事项包括: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通知还称,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通知明确,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免除蔬菜流通增值税之后,蔬菜流通领域的成本将降低,超市企业的现金流量也会得到改善,在当前货币政策偏紧的环境下,这些企业的资本开支和经营扩张也将获得支撑。将会促使蔬菜零售价格下降,消费者也将因此直接受益。

(责任编辑:沈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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