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下称中石化)发布公告称,已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称中石化集团)通知,中石化集团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中石化股份公司A股4600万股,约占已发行总股份的0.04%。
中石化集团拟在自2015年7月8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包括本次已增持的部分股份在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股份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中石化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过,大股东力挺难撼大市。截至8日收盘,中石化A股报6.72元,跌幅10.04%。交易数据显示,中石化7月8日的成交量为1277万手,卖盘量仍大于买盘量。接近国资委的人士表示,在这个时候,央企控股股东参与二级市场的买卖很难计较盈亏,更多的是一项“政治任务”。
中石化的公告显示,增持前中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中石化股份公司的股份数量约为862.74亿股,约占中石化股份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26%,增持后约为863.20亿股,持股比例升至71.30%。截至2015年7月8日,中石化股份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约为1211.17亿股。
国资委7月8日下午发布公告称,国资委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国资委支持央企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支持各家央企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