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交通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业态。
自动驾驶汽车上路如何规范行驶?出了事故算谁的责任?基础设施由谁来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作答。国家层面尚未就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专门立法,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与商业化应用等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
由于无上位法,如何确定立法思路成为首要问题。立法参与方充分沟通、协商,统一总体思路为三方面: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角度,立法围绕加快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强化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提升交通运行效率、改善群众出行体验等现实需求,推动构建产业与应用体系;从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化应用等提供法律支撑角度,准确把握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趋势角度,结合省情实际作出适度前瞻的制度设计;从应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实际需求角度,有序引导和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表决通过的决定中,构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汽车行业分析报告)产业与应用体系十六字原则“创新引领、包容审慎、应用牵引、安全有序”,集中体现了上述立法思路。
作为“小切口”立法,决定仅19条,不分章节,重点强化了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责任。其中要求,省政府加强领导,制定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实施和监测评估,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促发展。该决定还强化了车联网先行先试区发展责任,也鼓励和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产业发展。
决定要求省级层面统筹省涉企相关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该决定结合产业发展结构性需求,鼓励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建立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等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车载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标准难统一,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规范有序建设成为立法重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乔亦哲介绍,决定明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监测评估,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区负有规范有序推进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车联网通信网络、车联网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等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相关部门应推进道路交通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